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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不按指示游玩 致摔伤景区不担责

发布时间:2015/2/5 22:07:03

孙先生到某景区旅游。在入口处,该景区管理局设置有旅游线路导示图和游客须知栏,提示游客按指定线路游览,不要到偏僻和设有禁行标志的地方去。可是,孙先生进入景区后,未按照该景区导示图指引的线路行走,行至一悬崖处,向上攀爬采摘野菊花时,不慎跌落。该景区工作人员发现后,及时将孙先生送到医院,但9万余元的医疗费该谁承担,双方起了争执。
孙先生称,他行至该景区一处景点附近时,由于道路旁未安装防护设施,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,因路滑不慎跌落到山下。所以,该景区应赔偿其各项损失的80%。
该景区管理局负责人则表示,景区已经对游客履行告知、警示、救助义务,而孙先生行走区域已经超出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。
最终,孙先生将该景区管理局告上了法庭。法院审理认为,该景区管理局在景区入口附近设置了游客须知栏,提示游客应按指定线路游览。孙先生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在进入景区后未按导示图指引的线路游览,攀爬悬崖导致跌落受伤,因此其应对自己受到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。最终,法院依法驳回了孙先生的诉讼请求。
法官分析,如果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,且管理上存在漏洞,导致游客发生事故,景区要承担一部分责任。相反,如果景区内基础设施完善,游客也被告知危险因素,发生意外事故时,景区不承担责任。
在此,法官提醒游客:一旦发生意外应报警,要妥善保存门票、旅游合同,尽可能通过拍照、寻找目击证人来证明损害事实,保留好相关医药费用清单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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